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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滁州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关于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
时间:2015/5/4 15:19:00  |  浏览:  |  信息来源:
                 

 

 

滁演党字[2015]005号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现就建立滁州演艺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通知如下:

一、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分工 

董业龙(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窦  超(党委副书记)

联系点:集团各党支部

毛鸿冰(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联系点:大剧院党支部

沙红(副总经理、戏剧院党支部书记)

联系点:戏剧院党支部

李明(副总经理、歌舞剧院党支部书记)

联系点:歌舞剧院党支部

胡晓冬(副总经理、舞美中心党支部书记)

联系点:舞美中心党支部

二、基层党建工作联系领导职责和任务

1.加强工作指导。联系领导及时掌握联系点的党建工作动态情况,分析研究解决存在问题。

2.开展调研走访。联系领导了解掌握联系点党建工作情况,适时向集团党委提出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建议。

3.加强督促检查。联系领导对联系点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4.推动创先争优。联系领导及时总结经验,将好的做法予以推广,努力把联系点建成党建工作的示范点。

三、有关要求              

1.各联系点要定期向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推进党建工作的开展。

2.各联系点要对党建工作、党务公开工作以及各类活动中的重要动态和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及时向集团党委报送信息。

3.各相关负责人要履行“一岗双责”职责,积极做好所在党支部工作。

4.坚持和执行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组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带头坚持和执行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因工作需要或工作变动,对联系点的工作要随之进行及时调整,以确保此项工作开展的连续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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