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国家电监会承装、承修和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具有高压类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或高压操作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投标企业资质为国家电监会承装、承修和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的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具有高压类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或高压操作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的人员担任。若投标企业资质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
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⑧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4.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3条信誉要求①-⑧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拒绝 投标人投标。
备注:第3、4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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